2026 年 3 月 30 日,我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沪 0118 民初 25807 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澳大利亚杰特集团有限公司(JATCORP LIMITED)立即停止涉案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其经营的京东平台店铺 “MOROKA 海外京东自营旗舰店” 首页显著位置连续刊登声明 10 日,消除因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我司造成的不良影响;赔偿经济损失。
基于上述判决,我司郑重声明:
一、我司是 “Neurio”“纽瑞优” 商标在中国境内的权利人,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任何诋毁我司及其产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二、任何协助杰特公司对我司进行商业诋毁的媒体、平台必须立即删除商业诋毁信息并消除影响,我司保留追责的权利。
三、我司维护知识产权和商业信誉的决心坚定不移!我司将继续坚决打击任何侵害 “Neurio ”“纽瑞优” 知识产权、诋毁 “Neurio “纽瑞优” 品牌商誉的行为。
特此声明。
广州奥提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