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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纽瑞优商标维权获得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胜诉的郑重声明
发布时间:2025-04-10    


我司广州奥提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义乌欧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市达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侵害我司 “纽瑞优”“Neurio” 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两案,2025 年 4 月 10 日,我司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浙 07 民终 3942 号和(2024)浙 07 民终 3944 号两案的二审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了义乌欧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市达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香港佳时代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我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已经收到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浙 0782 民初 12864 号和(2023)浙 0782 民初 12865 号两案的一审判决,认定义乌欧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市达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口、仓储的来自澳大利亚 Sunnya 公司的乳铁蛋白调制乳粉,系未经中国商标注册人广州奥提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许可的侵权产品,判令义乌欧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我司 “纽瑞优”“Neurio” 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进口、销售侵权产品,停止帮助他人实施报关、仓储、运输或提供其他便利条件等行为,销毁被查扣的侵权产品,赔偿我司经济损失。同时判令义乌市达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协助我司销毁被查扣的侵权产品。
此次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是我司继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胜诉判决 / 裁定后取得的又一重要终审胜诉判决。
基于上述判决,我司再次郑重声明:
一、任何进口、销售来自于澳大利亚姗妮娅(Sunnya)公司的纽瑞优 Neurio 乳铁蛋白调制乳粉,以及协助他人报关、仓储、运输,或提供其他便利条件等帮助行为的个人、企业,必须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立即销毁侵权产品。
二、任何在京东、淘宝、天猫、拼多多等所有线上销售平台自营或设立的任何店铺,以及线下实体店铺,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来自于澳大利亚姗妮娅(Sunnya)公司的纽瑞优 Neurio 乳铁蛋白调制乳粉侵权商品,以及未经奥提瓦公司许可的其他所有商品,立即下架、销毁。
三、我司维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坚定不移!我司将继续坚决打击任何侵害纽瑞优商标的侵权行为,包括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
特此声明。
广州奥提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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