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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发布时间:2025-04-01    


我司广州奥提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嘉兴跨无止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侵害我司 “纽瑞优”“Neurio” 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我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民事裁定书((2025)浙 04 民终 42 号),准许嘉兴跨无止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审判决认定嘉兴跨无止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报进口案涉产品的行为侵害了奥提瓦公司案涉注册商标专用权,判令嘉兴跨无止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广州奥提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进口侵权产品及协助他人报关、仓储、运输或提供其他便利条件等帮助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广州奥提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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