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0 月 23 日,我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闽 01 民终 4149 号二审民事判决,二审判决认定福清和众商贸有限公司侵犯我司广州奥提瓦有限公司纽瑞优注册商标专用权,承担立即停止侵权(包括但不限于停止进口、销售侵权产品,以及协助他人报关、仓储、运输,或提供其他便利条件等帮助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福州中院上述判决为终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认定:
一、来自于澳大利亚姗妮娅(sunnya)公司的纽瑞优 NEURIO 乳铁蛋白调制乳粉属于未经中国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奥提瓦公司许可的侵权产品。
二、任何未经中国注册商标权人奥提瓦公司许可使用纽瑞优系列商标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进口、销售来自于澳大利亚姗妮娅(sunnya)公司的纽瑞优 NEURIO 乳铁蛋白调制乳粉,以及协助他人报关、仓储、运输,或提供其他便利条件等帮助侵权行为,均构成商标侵权。
基于上述判决,我司郑重声明:
一、任何进口、销售来自于澳大利亚姗妮娅(sunnya)公司的纽瑞优 NEURIO 乳铁蛋白调制乳粉,以及协助他人报关、仓储、运输,或提供其他便利条件等帮助行为的个人、企业,必须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立即销毁侵权产品。
二、任何在京东、淘宝、天猫等所有线上销售平台自营或设立的任何店铺,立即停止销售来自于澳大利亚姗妮娅(sunnya)公司的纽瑞优 NEURIO 乳铁蛋白调制乳粉侵权商品,以及未经奥提瓦公司许可的其他所有商品,立即下架、销毁。
三、我司维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坚定不移!我司将对侵害纽瑞优商标的侵权行为,继续采取维权措施。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三日后,任何个人、企业如仍然继续侵权、持续侵权,我司将要求侵权者进行惩罚性赔偿,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声明。
广州奥提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